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姪女遭性侵求救 姑姑忙打牌怨「別亂說話」

【記者爆料網劉志偉/花蓮報導】花蓮一名男子為了滿足自己的性慾,看上一名小學五年級的女童,他趁著家中沒大人,闖入家中對女童強制性侵得逞,她脫逃跑去告訴正在打牌的姑姑,但姑姑卻不相信,直到上國中後告訴老師,事情才曝光,法官認定男子對未成年少女強制性交罪成立,判處7年2月徒刑。

花蓮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,被告男子與女童是鄰居關係,事情發生在2021年10月17日中午,經營早餐店的男子,當時收店之後得之女童家中沒大人,便以商借廁所為由,讓女童進入家中,然後直接上二樓臥室,女童擔心二樓東西被偷,所以跟著上樓。

不料,男子看到女童進入房間,便將房門關起上鎖,並將女童強壓在床上脫掉褲子,女童極力反抗,並說「老師說不能脫別人褲子」,身體不斷閃避、掙扎表達拒絕之意,但男子卻以身體優勢,違反女童意願下,將陰莖插入女童陰道內,強制性交得逞。

女童因為力氣太小無法反抗,但最後仍趁隙逃離,並往外衝到對面住家,找到正在打牌的姑姑,當下姑姑不願相信,加上男子的妻子也一同打牌,因此她告訴女童「別亂說」。之後,女童心理受到嚴重傷害,失眠、情緒不穩等,被醫院鑑定出有PTSD(創傷症候群)。

此事直到了女童上國中,才把事情告訴學校老師,在輔導老師的陪同下報案,事情才曝光。面對檢警偵訊,男子否認犯行。但女童將當時情節說得相當仔細,也與其他證人說法相吻合,讓檢方認定,男子說法根本狡辯之詞,因此對其提起公訴。

女童的姑姑到法庭上時則說,當時因為大家都在,覺得如果把事情說出來,恐怕會影響女童在部落的生活,不想姪女遭人指指點點,所以才沒有相信女童的話。

法官審理時認為,被告男子不顧女童的反抗,對女童強制性交得逞,事後又否認態度,又未與女童及其家屬談和解,造成女童心中無法抹滅的傷害,所為實屬不該,因此處以上述徒刑,可上訴。

花蓮法院認定男子強制性交罪成立,判處7年2月徒刑。出自google街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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